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二次装修、附属楼及室外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漳龙发改【2010】25号、漳龙发改【2012】81号),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文南路西侧、市博物馆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189.0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侦查技术综合楼二次装修;附属楼建安工程、室外工程及附属设施等,详见施工图纸和预算书。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_。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并且满足漳建工【2012】101号文件其它规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__;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 14 日至2012年9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3 时30分至 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点购买招标资料:
①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②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2年 9 月 26 日17时 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②按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要求,凡是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9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等网站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596-216407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嘉明大厦301 邮 编:363000
电话:0596-2898687 传真:0596-2898878 联系人:小卢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