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2010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海澄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0/12/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编号:FJJL2010—ZB108
龙海市2010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海澄镇)工程项目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10】320号文)核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它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FJJL2010—ZB108
2、招 标 人: 龙海市海澄镇人民政府
3、招标人地址:龙海市海澄镇
4、招标项目: 龙海市2010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海澄镇)工程项目
5、工程地点:龙海市海澄镇罗坑村
6、招标范围:详见由招标人提供的完整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工期: 120日历天
9、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0、项目规模:约300万元。
二、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必须经过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
3、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且需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经过信用登记备案,
 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各一人),均应为投标人单位注册正式职工;
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及以上,施工员(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8、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9、省外入闽企业,应按闽水建设[2007]44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信用登记备案,且须持有有效的《省外入闽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
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7章。
五、报名方法:
1、有意参加本项目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1月4日至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以无记名方式向招标代理单位办理有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及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新浦路新华兴广场1711室)。
3、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1月18日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账户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月20日9:00 
八、开标时间:2011年1月20日9:00
招标人:龙海市海澄镇人民政府    
地址:  龙海市海澄镇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960169786
代理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浦路新华兴广场1711室
联系人:小黄
电话:0596-2886159
传真;0596-288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