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杨厝至林美大道)拓宽改造工程(通信、给水、污水压力管道改造、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杨厝至林美大道)拓宽改造工程(通信、给水、污水压力管道改造、路灯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2】1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凤山工业园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长约2.48千米城市Ⅱ级主干道,设计车速40㏎/H,路基宽度40米,水泥混凝土路面 ;项目总投资约9834.09万元,建安费为8507万元,本次招标约1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杨厝至林美大道)拓宽改造工程中的通信、给水、污水压力管道改造、路灯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答疑纪要等 ;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节点要求:各段应配合已开工主体工程的施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评定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并且符合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福建省省外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建【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入闽备案;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且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按照漳政办【2015】141号文规定开标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持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到场参加,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 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 月 14 日至2015年12月 18 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 月 6 日 16: 00 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以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漳州角美支行
全 称: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 4234 6199 4068
方式二: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年度保证金”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 月 7 日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 月 7 日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英明路11号 邮编:363107
联系人:郑先生 徐小姐
电话:0596-6766119 0596-67666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310室 ,邮编: 363000 ;
电话:0596-2931058 传真: 0596-2931058 ;
联系人:小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