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福路(九龙大道至毅达新城)道路工程I标段桩基静载试验等检测项目(二次)


【信息时间: 2018/7/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长福路(九龙大道至毅达新城)道路工程I标段桩基静载试验等检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18-E 招 001 号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长福路(九龙大道至毅达新城)道路工程已由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漳龙发改审[201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 桩基静载试验等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检测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福路(九龙大道至毅达新城)道路工程I标段桩基静载试验等检测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龙文区长福路;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建西起九龙大道,东至龙江北路,道路全长1240米,红线宽度30米,两侧城市道路边绿化带各15米,属城市次干路;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检测费约108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长福路(九龙大道至毅达新城)道路工程I标段桩基静载试验,本项目粉喷桩总桩数约为47289根。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试验方法详《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2.5.检测工期:根据招标人分批检验要求,每批次检测工期不超过20日历天,检测单位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进场通知后2日内进场开始检测,并开始计算工期。承包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5天内提交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

2.6.成果质量要求: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本项目检测工作及提交检测报告,并对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具备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核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试验人员的个人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检测试验人员证书(或上岗证书)所注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期前连续三个月或以上的缴交社保费的证明为准。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711800分至2018 7  15 1730分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8  8 2 1200汇达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工程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漳州农商银行龙文支行           

   称: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号:9080216010010000011157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④银行保函形式: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投标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⑤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但其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 8  3  8 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8 8  3  8  30 分;

8.2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9.发布的媒介

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fjggfw.gov.cn)、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网(网址:http://fgw.zhangzhou.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招商大楼5楼;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0596-212837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九龙官邸C11802  

联系人:小郑         电话:0596-292263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1. 监督部门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州市龙文区城乡建设局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010601800005001001]长福路(九龙大道至毅达新城)道路工程I标段桩基静载试验等检测项目.ZZZF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