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石亭镇高坑村生活水池、水泵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亭镇高坑村生活水池、水泵房工程施工由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漳芗发改审[2013]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景路高坑村安置房用地;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水泵房42平方米,蓄水池410平方米(有效容积1500立方米),建安工程费约78.03万元。
2.2.1.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工程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3. 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 造价咨询单位: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5.2. 设计单位:本溪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2.5.3. 代建单位:无;
2.5.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9日至2013年10月8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1: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10月17日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1.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壹佰元整(¥13100元);
6.1.3提交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61020100100183786
开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6.2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3年10月18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9.1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缴交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高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 邮编:363000;
电话:13906953642 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市委党校旁),邮编:363600;
公司电话:0596-6157866 传真:0596-6336033
联系人:小 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