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7+480-K8+352.706)


【信息时间: 2018/7/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7+480-K8+352.706)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7+480-K8+352.706)(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漳发改审[2015]10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起点西起正在施工圆山大道与S207交叉口,沿线途径新春村(龙虎庵),终点至西环城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Ⅲ标段:桩号K7+480-K8+352.706,长约872米,起点为正在施工圆山大道与省道207交叉口,终点处与西环城路交叉口,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道路红线宽50m,本项目作为国道319线漳州高新区境内近期改线方案,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兼一级公路;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兼公路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中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公路工程二级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一级注册建造师:大型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本工程的预算审核价即人民币(¥65744975元)含暂列金额 32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一且同时具备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 3 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被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与法人授权委托

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到且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 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5)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闽建筑函[2014]6号以及建市施函[2017]24号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8月2日 8 时 30 分  00 秒  2018 年8月  6日17 时 30 分  00 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的取值区间为8%≤K≤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年8月24日北京时间 11:00 前汇达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fjggfw.gov.cn)、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衍后吉吉高办公楼,邮编:363118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289989,传真:0596-6289989

联系人:小莫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九龙官邸B栋1402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rzz503@163.com

电话:0596-7098888,传真:0596-7098888

联系人:小王、小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 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94564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电话:0596-62899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45642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010601100137001001]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7480-K8352.706).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