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外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外供电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8]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筑康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采用PPP模式筹集解决,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漳州市高新区,琥珀路以南,龙江路以西,规划纵十五路以东,规划漳码路以北;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4路电源: ①第一总配第一路电源从110kV和里变电站10kV备用三954间隔至第一总配电室I段母线901开关,变电站内预留改接二期备用间隔;②第一总配第二路电源从110kV颜厝变电站10kV备用九905间隔至第一总配电室II段母线902开关;③第二总配第一路电源从110kV和里变电站10kV备用四953间隔至第二总配电室I段母线901开关;④第二总配第二路电源从110kV颜厝变电站10kV备用一926间隔至第二总配电室II段母线902开关。电缆沿预埋管敷设电缆至本期开闭所。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高新区院区PPP项目外供电工程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等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次招标电压等级为10kV,未超过110kV,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的承包资质“可承担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或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次招标电压等级为10kV,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 “电压10~35kv变配电站工程” 的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即预算审核价为¥20609209.92元[含暂列金额¥983328.44元(其中渣土收纳费:¥1937.4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及以上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备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五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闽建筑函〔2022〕1号及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⑤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5日09:00:00至2022年8月5日 09:30:00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K值取6.00%~10.00%(含6.00%,不含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8月5日09:30:00前(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保函或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5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3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05008552,传真:/
联系人: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lxz007726@163.com
电话:0596-2968036,传真:0596-2967036
联系人:小林、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
联系电话:0596-207233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