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靖城园区健康产业示范园(一期)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受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靖城园区健康产业示范园(一期)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2、招标内容及要求
2.1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靖城园区健康产业示范园(一期)工程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所需28部电梯的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整个工程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检验、验收(包括技术监督局检验)、维保及售后服务等,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2.2交货地点: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圆山大道东北侧、草坂路西北侧、金城路东南侧、高新东路西南侧地块。
2.3交货期:采购人通知进场后 60日历天内货物运抵施工现场,进场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后30日历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乙方供应的电梯设备及零部件应与投标时承诺的相一致,若不一致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2.4本招标项目共采购28部电梯设备,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763103元,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3、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采用的设备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及无机房客梯制造许可级别为A级且曳引式货梯及无机房货梯制造许可级别B级,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式驱动电梯安装和修理(维修)资质B级及以上的;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采用的电梯设备品牌的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样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电梯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供应商若为所投电梯的经销代理商,须提供拟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经销(代理)及安装证件。
3.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允许具有上述相应资格条件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和安装方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的投标;
3.6投标人投标货物的四大部件:
①主控电脑板品牌须与所投标的电梯品牌一致(为自主品牌或欧、美、日原厂原品牌)需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
②控制系统变频器品牌须与所投标的电梯品牌一致(为自主品牌或欧、美、日原厂原品牌)需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
③拖动系统须为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其品牌与所投标的电梯品牌一致(为自主品牌或欧、美、日原厂原品牌)需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
④门机系统须为永磁同步门机VVVF变频控制,门机变频器品牌须与所投标的电梯品牌一致(为自主品牌或欧、美、日原厂原品牌)需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
3.7投标人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电梯技术规格及要求”配置。
注:其品牌与欧、美、日原厂原品牌一致的须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否则不能认定为其品牌与欧、美、日原厂原品牌一致。
(1)若该品牌电梯在中国国内有制造商,其品牌的商标须与欧、美、日原厂原品牌的商标完全一致,且欧、美、日原厂注册时间要早于在中国国内的生产该品牌的电梯制造商注册时间至少10周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书面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定其品牌与欧、美、日原厂原品牌一致)
(2)若该品牌电梯在中国国内没有制造商,为进口电梯,则该品牌须在欧、美、日原厂生产并有原厂的离岸证明及进口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书面承诺函,否则不予认定其品牌与欧、美、日原厂原品牌一致)。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5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报名。
5.2采购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3采购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24日8: 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6.2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8月23日12:00前汇达采购人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180000元);
6.3提交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支行
全 称: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3500 1667 7070 5250 1534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8、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发改委网站(http://fgw.zhangzhou.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发布。
9、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结合市场行情,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6.54万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工程招标人及中标人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格[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6-6032780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3栋2单元1605室
联系人:小沈、小翁
联系电话:0596-2165516 传真:0596-216651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0596-6620580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0596-6628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