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漳东线(S201)漳浦段路宅分家改造工程根据《漳州市公路局关于下达“绿色长廊和谐公路”重点推进线路漳东线漳浦段路宅分家改造计划的通知》(漳路工[2010]51号),工程项目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浦发改审[2010]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漳浦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漳浦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序号 |
标段 |
项目名称 |
投资规模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A |
省道漳东线(S201)漳浦段路宅分家改造工程K761+958~K801+250 |
265 |
90 |
5 |
2 |
B |
省道漳东线(S201)漳浦段路宅分家改造工程K811+600~K842+220 |
200 |
70 |
4 |
注:本工程分为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 1 个标。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只须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按所参投的多个标段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的标段递交)。
2.2 招标范围:省道漳东线(S201)漳浦段路宅分家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
2.4 工程建设地点:漳东线漳浦段,K761+958~K834+300。
2.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本工程的开标、定标顺序:按A、B标段的顺序依次开标、定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省交通厅二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养护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级)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2日至6月28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时办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报名地点一: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地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报名地点二: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地 址:漳州市南昌路香格里拉16幢201室
报名采用不记名形式。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7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支付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8.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由各标段中标人支付。
本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福建招标采购网》和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漳浦分局
地 址:漳浦县绥安镇金鹿路2号
电 话:0596-3229590、13605026252
联系人:周立新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南昌路香格里拉16幢201室 邮编:363000
联 系 人:小林、小李
联系电话:0596-2968036 传 真:0596-2967036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漳浦分局
日 期:2010年6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