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0+000-K3+950)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0+000-K3+950)已由 漳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以漳发改审[2015]10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0+000-K3+950);
2.2.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0+000-K3+950)为城市主干路,全长3.95km,道路红线宽度为50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标段设计范围内的道路、特殊路基、边坡、交通、桥涵、管线综合、路灯、电力、电信等工程的施工图内容(不含绿化工程),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及施工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270500782.7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个月;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其他主要负责人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市政工程或道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 [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了信息登记。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工程开工前,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班子所有成员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系统备案完成前不允许更换。中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所有成员原则上要一次性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备案。若在招标人备案时,出现拟派人员不能在本项目备案的,中标人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解除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在其它项目备案登记,以保证招标人能顺利通过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应赔偿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30日8时00分至2016年8月3日17时30分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12%≤K≤14.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8月19日17时00分(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招标人账户;
账户名: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1610 8010 0100 154602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金峰支行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8月22日08时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8月22日08时30分。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及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小莫
电话:0596-6289989 传真:0596-628999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5573,传真:0596-2965572;
联系人:小吴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