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妇幼保健院搬迁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龙文妇幼保健院搬迁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漳蓝管经【2018】03号文。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妇幼保健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北环路128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概算236.34万元建安费191.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98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0.78万元,预算审核价1976805.49元(含暂列金94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一层大厅、六至八层及屋顶部分区域,室内装饰门窗、屋面防水等进行改造工程、及室外停车场改造工程等施工设计图和预算清单项目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次招标工程为建筑面积 1.2 万
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二级装修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次招标工程为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
米以下的单体建筑工程,属于建市[2007]171号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房屋建筑工程规模标准中“钢结构工程”小型规模标准。根据建市[2008]48号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第五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87568.6元(含暂列金94000元);
2.5.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 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 号文的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 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投标有效期内)
(3) 据闽建建[2014]42 号、闽建办建[2016]10 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 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4)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
(5)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 06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 /秒前,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费用35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 06 月 19日16: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①、②、⑤、⑥中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 06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 /秒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漳州发改委网站http://fgw.zhangzhou.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龙文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北环城路128号 ,邮编: 363005
电子邮件:lwfybjs@126.com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6- 0596216772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件: tianhe2031966@163.com
联系人:小王 电话:0596-20319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龙祥北路与景檀路交汇处北
联系电话: 0596-210600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