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蓝田两镇农村道路建设道路II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龙文、蓝田两镇农村道路建设道路II市政工程(横四路至九龙大道K0+000~K0+223.816)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09]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蓝田开发区
1.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渠化岛铺设、污水管道工程及电缆沟工程等,本项目投资约340万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所含内容;
1.4.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1.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无;
2.6.2.监理单位:待定。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1 月 18 日至2011年 11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胜利东路八达大厦14楼(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K=17%)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1月30日下午16:00前;
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12月1日10 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蓝田开发区管委会,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00036;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八达大厦14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32107传真:0596-2932106;
联系人: 小占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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