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种子公司综合办公楼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1/1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种子公司综合办公楼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发改[2011]9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诏安县种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诏安县种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国道324线北侧,糖厂西路西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投资估算约200万元;发包价为1688485.4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047.68平方米,其中综合办公楼722.7平方米,仓库324.98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清单、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4、工期要求:12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诏安县建筑设计院;
2.6.2.代建单位:无 ;
2.6.3.监理单位:【待定】
2.6.4、审核单位:福建远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本省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125日至20111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30分至 1130分,下午30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50元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下浮幅度K=15.1%)。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1216日的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33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接标时间:2011122014:3015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122015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③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zzctc.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诏安县种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13338333316                    联系电话(传真):0596-2961882 
办公地址:诏安县种子公司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10、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 福建省诏安县种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县支行
帐号: 650101040000183
开户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
帐号:1000  2523  3520  0100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