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金圆路(沧溪三路—沧溪南路)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YTZZ[2017]第040号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金圆路(沧溪三路—沧溪南路)市政道路工程已由漳州高新区经发局以闽发改备[2017]E0001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方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
2.2建设规模和内容:金圆路南起沧溪三路,北至沧溪南路,道路总长约333.87m,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40km/h。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财政审核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31574921.45元(含暂列金150万元);
2.5工期:30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其他主要负责人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根据《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漳高管【2017】34号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时,准予本区国有企业以母公司的资质承接区内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
(1)子公司和母公司均为具备项目施工所要求的同类型的资质;
(2)子公司只可使用其母公司(同类型)高一级的资质。
3.3根据《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漳高管【2017】34号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工商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需提供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税分局开具的证明资料)在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既圆山新城和靖城园区)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注册地须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一致(均应在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范围内)。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同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1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1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闽建办建[2016]10号文、闽建办建[2016]39号文、闽建建[2017]16号、闽建办建函[2017]33号文及闽建建函[2017]41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2016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政办[2012]222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9日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2% ≤K≤14.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 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16:00_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必需注明招标编号;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支行
全 称: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3500 1667 7070 5250 1534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招标编号,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加盖业务公章的到账凭证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两份缴交投标保证金材料(一份给招标代理单位,一份给招标人),包括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6.5、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上发布。
0000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12日08时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和现场拍照。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596-6032793
招标代理机构: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26幢1梯2502室
联 系人: 小叶 电 话:0596-2680609(18965239973)
10.监督部门: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96-2053127、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2927973、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0596-6620580 、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0596-6628937。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