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 [2014]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南溪湾创业园骏宇A区1号楼1-3层;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总装修面积3500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700万元,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5128283元。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施工设计图纸;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省外企业执行闽建[2013]5号文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即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资料不退还)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范围为 10 %~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7月6日北京时间17: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7月7日8时30分;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及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榜山镇龙盛花园3#203
电话:13709377613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商业街D207-D209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3268 传真:0596-2926316
联系人:小张 小蔡
10.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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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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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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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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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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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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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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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96663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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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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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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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20100100183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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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2.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取费标准的80%向中标人收取。
13.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