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九十九湾恒坑支流仙景溪箱涵改造及其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升恒(招)[2014F] 105号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九十九湾恒坑支流仙景溪箱涵改造及其配套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5】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补助,项目法人为芗城水利建设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九十九湾恒坑支流仙景溪箱涵改造及其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芗城区石亭镇辖区内
2.3 工期要求: 2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箱(桥)涵改造三座及渠道衬砌、清淤约约800米。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日至 2015年7月7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及图纸(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5.2本招标项目的K值取值区间为:8.00%---9.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应在2015年7月 27 日北京时间12时00分前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
6.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
6.1.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整(¥119000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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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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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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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02032926400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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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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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漳州市芗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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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如因字数太多无法填写,可用简写,但要能便于从字面上分辨出汇出保证金是用于本投标项目),否则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5时30分,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芗城水利建设项目管理部
地址:芗城区水利局院内
联系人:小汤
电话:0596- 2046341
传真:0596- 204634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桂溪名都1502室
联系人:小杨
电话:0596-2159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