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台商投资区疏港大道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6/4/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台商投资区疏港大道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疏港大道三期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5]2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工业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工业园,道路大致呈东西走向,西起同城大道(西边村)设置壶屿互通立交,道路自西向东沿线经规划壶屿滞洪区、沿壶屿水闸南侧跨过水闸外现状河道、横跨现状金山渠,东至疏港大道二期与保生路交叉口,路线全长约4Km,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50km/h,道路红线宽40m,采用沥青路面。全线交叉道路5条,其中立体交叉1座,平面交叉4处(其中保生路叉口已在二期工程中建设),桥梁2座。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82852.5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台商投资区疏港大道三期工程道路路面、路基、桥梁、立交互通、管线综合(尾水排海、雨水、污水、中水管道)、道路照明、交通管理设施、绿化(种植、养护)、景观工程(三期道路及外侧)、土石方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有关设计变更、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20511045元(含暂列金4800万元,不含甲供苗木价格);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不适用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15 日至2016年 4  19 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6  5 10  12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69000052500085 
开户行:建设银行漳州龙池支行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但其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四楼  
联系人:陈龙生    联系电话:0596-6265521
传真:0596-6265521   邮编:3631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1107室   
联系人:孙美良     电话:0596-2063355 
传真:0596-2063355    邮编:363000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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