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高速公路支队三大队工作用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投资[2008]7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划拨(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诏安县深桥镇华表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概算约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作用房主楼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室外市政配套工程;
2.4 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市优良的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 ;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漳州市建筑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6.4.监理单位:厦门中建东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代表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如非福建省本省建筑业企业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分支机构,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且必须持有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
3.5. 投标人如为福建省本省内企业非漳州市本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3月2日至2010 年 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漳福路28号(漳州建筑设计院内)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3月12日下午16:00时前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3月15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 ;
地 址:厦漳高速公路漳州东收费站旁(龙海市榜山镇),邮编:363000;
电 话:13605003558 传真: 0596-6581159 ;
联系人:叶勇灵、吴捷。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漳福路28号(漳州建筑设计院内) ,邮编:363000 ;
电话:0596-2936870、0596-2936087 传真:0596-2936870 ;
联系人:小黄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清华园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
帐 号:161050100100037768 或
开户银行:工行厦门海天支行 ;
帐户名称: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4100024909022101167 。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