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污水处理厂中途提升泵站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A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09/10/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FJJL2009-ZB075
一. 招标条件
华安县污水处理厂中途提升泵站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A标段)已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漳发改投资[2009]43号)和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漳发改投资[2009]19号)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华安城关;
2、  招标范围和内容:污水管道工程及路面恢复
3、  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约300万元人民币
4、  工期要求:80个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建造师须是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并具备不低于二级的注册专业为市政或建筑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不低于二级的注册专业为市政或建筑工程的建造师临时的执业证书;
4、投标人如非本省建筑业企业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持有《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
5、投标人属本省内企业非本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
6、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8、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具备省建设厅颁发的年检合格岗位证书;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四、购取招标资料的办法、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1、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均可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本次招标的有关资料。
2、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万元整人民币
五、购取招标资料的时间、地点
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于2009年10月15日至2009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六、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文件及闽价[2003]服423号文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6-2886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