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瑞京路西段三期(惠民路至金峰南路)道路工程


【信息时间: 2015/9/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瑞京路西段三期(惠民路至金峰南路)道路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瑞京路西段三期(惠民路至金峰南路)道路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3]54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集解决,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起金峰南路,西至惠民路(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道路全长1174.711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两侧建筑退线各5米。城市综合性次干道,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招标最高控制价(设为A)为:人民币45744303元(含暂列金42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瑞京路西段三期(惠民路至金峰南路)道路工程括路基路面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含雨、污水等管线)、电力土建部分、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执有合格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且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919日至2015923,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1013日上午北京时间上午11: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伍拾万元整
说明: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方式
方式一: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简称:瑞京路三期道路工程(施工),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账户名称:中信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7347110182600108826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开户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按照格式要求盖章,原件备查);项目经理需携带注册建造师证及个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盖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10148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2035290
地址:漳州市元光北路4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小胡   联系电话:0596-26680110
办公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江滨花园沿江2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