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2/2/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GCXZZ-12-011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龙发改[20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位于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南靠规划横六路,北临规划横七路,西侧为规划十三号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9665.89m2(合约44.5亩),总建筑面积19927.2m2(含地下室1386.9m2)
2.4.         投资总额:建安投资约7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室外综合管线、景观工程、夜景工程、装修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工作
2.6.2. 内容:各阶段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室外综合管线、景观工程、夜景工程、装修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周期要求:45日历天。初步设计工期15日历天(含初勘时间和投资概算时间),施工图设计工期30日历天(含详勘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按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并以各自承担的专业确定资质等级;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含两个);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3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筑总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229日至20123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购买招标文件;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3月13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指定帐户,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31415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相关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代替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及漳州市发改招标[2010]4号文,招标人公布的的设计费为人民币80万元,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勘察费按每延长米60元/m,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含各种所需的测试),在勘察过程中,孔位孔深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蓝田开发区招商楼七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06009 ,传真:0596-2106021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1507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31618、2031628转01,传真:0596-2031618、2031628转05
联系人:  小柳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账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