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诏安路段排水系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1/10/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24线诏安路段排水系统整治工程已由 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诏发改【2011154号文 批复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公路局诏安分局,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324线诏安路段排水系统整治工程
2.2、建设地点:国道324线K431+695-K454+050处
2.3、建设规模及内容:起讫桩号为K431+695-K454+050,全长22.355公里,该路段排水系统实施全长10476米,其中沟底加高的长度10281米,Ⅱ型水沟长度120米,外墙加高长度75米。
2.4、项目总投资125.38万元,其中建安费95.156万元。
2.5、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补疑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疑书为准。
2.6、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7、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省交通厅二类乙级及以上公路养护资质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以无在建工程承诺函为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法人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10 19  日至2011 10 21   日,每天上午 8 30 分至 1130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1、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漳州市芗城区悦景豪庭4幢2楼 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 11 月3日下午16点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贰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 11 4 900 时,提交地点为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zcin.com)、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 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公路局诏安分局
电话: 15960664513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悦景豪庭4幢2楼  ,邮编:  363000  
电话:  0596-2893818      传真:0596-2893818
联系人:  小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