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角美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工程BT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0/9/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新角美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工程根据龙海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0]51号精神及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10]232号}批复核准,本项目采用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现委托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角美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工程
2、建设地点:龙海市角美镇
3、建设规模:新角美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工程,规划用地面积72225.7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集散广场、绿化休闲广场、停车场、地面硬化、绿化及其他配套。
4、招标内容:新角美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工程的投融资、建设、施工期管理。
5、资金来源:由中标人融资。
6、项目回购期:三年。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个月开始回购。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运作方式
项目运作采用BT方式,即建设-移交。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BT工程的投资、建设方(简称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移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内,招标人将与中标人先签订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合同(BT方式)》。待工程项目施工图完成后及财政审核确认工程预算造价后,再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人将依据《投资建设合同(BT方式)》框架下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筹措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建设。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报名及领取招标资料采用不记名方式。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福建省外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5日内,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根据漳政综【2009】72号文规定,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办理押证手续,招标人才能与其签订合同,证书原件应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4、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随时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挂靠,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建设单位所有,若中标则其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服务类招标取费标准的向中标人收取。
6、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7、本工程的开标时间:2010年10月9日北京时间9:00时开始。
五、办理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建设投资管理大纲封面、新角美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图纸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相关事宜:
时  间:2010年9月13日~17日北京时间8:30~11:30时,15:30~17:30时
地点一: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闽才公司代表处)
地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地点二: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地  址:漳州市香格里拉观园16幢201室
联系人:小林、小李    联系电话(传真): 0596-2968036、2967036
招标人地址:龙海市工农路建行大厦四楼
                   
 
 
招标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9月9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