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九湖镇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龙发改 [2010]32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内政府资金,招标人为九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约 260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修复改造小型水源工程13处,其中灌溉泵站2座、灌溉机井11处;排水沟改造加固2条共5公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灌共1235亩;新建和改造输水管道7.86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6.2.代建单位:无 ;
2.6.3.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投标人应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并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为准)。
3.3、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年检合格。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2月 3日至2010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50元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12月 15日的11: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帐户或分公司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接标时间:2010 年 12月16 日上午 8:30至9: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12月 16 日上午9:00时,提交地点为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①招标人:九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6-6636290
办公地址:九湖镇人民政府
②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61882 传真:0596-2159599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
10、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①开户名称:龙海市九湖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工行漳州九湖支行
帐 号:1409 0229 0901 0000 285
②开户名称: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
帐 号:1000 2523 3520 0100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