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月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JZ施招漳字【2014】010号
1. 招标条件
芗城区月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4]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芗城区月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2.2. 建设地点:芗城区天宝镇月岭村;
2.3. 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
2.4.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322.92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高压旋喷灌浆防渗墙6912m,钻孔进迟7256m,迎水坡混凝土预制块护坡473m3,背水坡混凝土人字框格307m3,草皮护坡5404㎡,溢洪道维修损坏部分,修缮水库管理房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水利水电或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9%~10.99%。
5.2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437521.00元(含暂列金¥300000.00元),招标最高控制价(设定为A)为预算审核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9月26日15:30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3.1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6.3.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3.3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5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6日下午15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3.开标时间:2014年9月26日下午15时30分。
7.4.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7.5. 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或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7.6.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漳州市芗城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709325531
招标代理: 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江、小张
联系电话: 0596-2091908 传真: 0596-2091909
地址:漳州市钟法路鑫荣花苑B2-1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