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9#-12#桩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9#-12#桩基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委[2014]1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芗城区北仓路北侧、益民路北段西侧
2.2.建设规模及内容:9#-12#地上建筑面积约39504.1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518平方米,该项目桩基工程总投资约800万,建设资金业主自筹。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主要建设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9#-12#桩基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预算审核书或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以及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的开工时间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2.6.2预算审核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的,应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3〕5号和《关于加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30号)的通知执行并提供相应材料;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分别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C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等相关资料请至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306-2307室)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壹万零壹佰元整 (¥1101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 月 29 日12:00 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2)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 (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1 月30 日 08 :30时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8.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1 月 30日 08 :30时;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8.1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2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者则无需提供。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介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13楼 邮 编:363000;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方式:0596-2062362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306-2307室; 邮 编:363000;
联系人:小郑 电 话:0596-2112597; 传 真:0596-2112597;
招标人银行账户
户名: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4143 5838 1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