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二大队工作用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2/2/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编号:XMCS-ZZB201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二大队工作用房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投资[2008]75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二大队,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二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224.15平方米,地上4层框架结构
2.3. 投资估算:总投资556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围墙、道路、护坡、其他附属工程及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预算编制说明所含内容
2.5. 监理工期: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算并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止;
2.6. 监理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4. 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无效。
3.5.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        实行押证施工制度,中标单位须持与投标书中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办理押证施工手续,不得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16日~2012年2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时,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或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办理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等)相关事宜,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229日北京时间16: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
6.4.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户名: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6102010010018378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1日北京时间9:0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及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10.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二大队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51066 传真:0596-       ;联系人: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省七建对面永亨世家1-104,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33211传真:0596-2933211
联系人:小杨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