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奥林匹克体育公园第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信息时间: 2012/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体育中心的编号为闽建融(Z-2011)招字018号的漳州奥林匹克体育公园第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1]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体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奥林匹克体育公园第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漳州市龙江南路以西、规划南江滨路两侧,总用地面积为305668.13平方米;
2.3.        工程建设规模:第一期工程含游泳跳水馆、网球馆、体育公园,总建筑面积为38170平方米。⑴游泳跳水馆:建筑面积19800平方米,2000个观众席,投资规模约2亿元。功能:满足游泳比赛、跳水比赛、花样游泳比赛、热身训练及群众游泳活动、温泉娱乐等。设计标准:满足国内单项比赛需要,成为体育公园地标。⑵网球馆(含6片室外网球场):室内应设置平时可容纳2片网球场,赛时可调整为1片网球场的需求;室内网球场顶棚采用封闭式设计。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1000个移动观众席,投资规模:5000万元。功能:满足网球比赛、训练和群众锻炼。设计标准:除另有要求外其余标准应满足国内单项比赛需要;⑶体育公园:建设规模为75121平方米(不含水景面积),投资规模:5000万元;
2.4.        建安工程投资额:人民币约32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各阶段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6.2 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景观工程、装修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训练比赛设施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勘察设计周期:
2.7.1勘察周期: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岩土勘察报告,并应能满足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及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2.7.2建筑设计周期:
(1)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通过后 60 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两个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且双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双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2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包括勘察负责人)未处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3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包括勘察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游泳跳水馆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岩土类专业)职称;
3.6⑴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上且800个观众席及以上的游泳、跳水馆类似项目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⑵投标人应具备一项体育场馆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总投资规模为1.5亿元及以上的体育场馆项目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10日至2012年2月16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8 30分至 1130分,下午 3 00分至5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下列地点办理招标资料(招标资料一经办理,不予退还):⑴、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⑵、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5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即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12年3月2日(含2012年3月2日)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359时00分,提交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及漳发改招标[2010]4号文的相关规定,该项目设计费为人民币900万元包干(本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与收费基准价格相比下浮幅度应大于30%),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 150元,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体育中心
地址:漳州市西洋坪路1号华阳体育馆内   邮编:363000 ;
电话: 0596-2529353             传真:0596-2529353
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26609        传真:  0596-2965066;
联系人: 小张、小朱。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帐户,以收款人的收款日期为准: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全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账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招标人(盖章):漳州市体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