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锦江西路、复兴南路、检察院西侧道路改建及延伸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1]077号)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泰县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9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砼路面及相应的市政配套设施;锦江西路延伸长292米,宽16米,复兴南路延伸长91米,宽16米,检察院西侧道路延伸长261米宽16米。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 设计单位: / :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根据漳政综【2009】72号文规定,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招标人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5月 10日至 2011 年 5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时 00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或漳州市芗城区建业路明欣福园1#1004室—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资料(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1 年6月 1 日16:00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账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1 年6月2日上午 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zcin.com)、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泰县建设局 ;
联系人: 李先生 ;
电 话: 0596— 8358169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建业路明欣福园1#1004室
电话/传真:0596-6153808 联系人:小柯
10.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长泰县支行 ;
账户名称:长泰县会计核算中心 ;
账 号: 140902********36911 。(备注县建设局收)
账户名称: 长泰县建行
开户银行:长泰县会计核算中心
帐 号:35001667507050001144 (备注县建设局收)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