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龙文区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工程经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批【201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及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蓝田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2729.95㎡,总建筑占地为674.3㎡。总建筑面积为3500㎡。项目总投资为1255.18万元。本次招标建安投资约为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电梯采购及安装等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技术通知单、工程预算审核书及其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节点工期:2012年12月31日前(含)完成封顶工作。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根据漳建工〔2012〕101号文规定,投标人须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8月30日至 2012年9月3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30 分至 5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或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07单元1107室)购取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 9 月9日17: 00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方式二: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9 月10日15时 30 分;
7.2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
政服务中心4楼;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沈秋琼 联系电话:1835968188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07单元1107室
联系人:小郑 电话:0596-2057292
11.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61020100100183786
全 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