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1】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福建省华安县第一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安一中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系七层框架结构,建设总面积9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150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第一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本省注册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贰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10日至2011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龙华大厦9H室)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
4.2. 招标相关资料包含施工图、招标文件、清单及工程预算审核书等,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发包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降幅度大于1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6月23日16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6月24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8. 开标时间:2011年6月24日15时30分
9.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10.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支付。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华安县第一中学;
地址:福建省华安县,电话:13799825939
联系人: 曾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龙华大厦9H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61006 传真:0596-2061007 ;
联系人:小许。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芗城支行
账号:850 015 958 208 093 001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