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紫泥镇516县道(镇镇通)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紫泥镇516县道(镇镇通)路灯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7]10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市紫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龙海市紫泥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市紫泥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本工程总投资为3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对紫泥卫生院—巽玉村路段进行安装,主要建设内容有电缆沟开挖、电缆铺设、路灯安装、基座、变压器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开标前15日发布的修改、补充、答疑等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叁佰叁拾陆万肆仟叁佰捌拾贰元整(¥:3364382.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8.1.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2.8.2.咨询单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根据龙政综〔2017〕12号,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为龙海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注: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政办[2012]222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9日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9%~11%(含9%,不含1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8月25日北京时间12: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柒仟元整(小写:¥67000.00元);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单位名称:紫泥镇龙江大道工程征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户银行:龙海农商行紫泥支行
帐 号:9080314010010000007725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龙海市紫泥镇516县道(镇镇通)路灯工程投标保证金” )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28日8时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28日8时30分;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行政服务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65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据漳政综〔2016〕142号,项目负责人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拍照,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紫泥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龙海市紫泥镇,邮编:363199
联系人:康站长
联系方式:139600055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邮编:363005
电子邮件: FJAHDL006@126.com
电话:0596-2961882,传真:0596-2961882
联系人:小史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10. 监督单位: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0596-6560505
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0596-6527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