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A段工程、城区防洪及污水截流综合改造工程(石码段)和龙海市平宁路(美一城—锦江道段)道路改造工程(PPP项目)桩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XZZ[2017]第02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A段工程、城区防洪及污水截流综合改造工程(石码段)和龙海市平宁路(美一城—锦江道段)道路改造工程(PPP项目)桩基检测服务己由 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龙发改[2015]224号、龙发改[2016]157号、龙发改[2016]262号、龙发改[2016]157号、龙发改[2016]49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 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检测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海市;
2.2建设规模:⑴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A段工程:①桥梁钻孔灌注桩:a、低应变检测约50根;b、声波透测约10根;c、单桩竖向承载力静载试验约3根。②水泥搅拌桩:a、单桩竖向承载力试验约522根;b、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约40点;c、钻孔取芯约261根。③单管高压旋喷桩:A、箱涵部分:a、单桩竖向承载力试验约19根;b、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约12点。B、桥台软基处理: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约14点。C、挡墙基础: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约34点。D、各处基础钻孔取芯约156根。⑵城区防洪及污水截流综合改造工程(石码段):(一)水利部分:①钻孔灌注桩:A、堤岸、蔡巷涵洞、历史码头部分:a、低应变检测约904根;b、钻孔取芯约18根;c、单桩竖向承载力试验约9根;d、单桩水平承载力试验约9根。B、严溪头水闸部分:a、低应变检测约5根;b、高应变检测约5根;c、单桩水平承载力试验约2根。②高压旋喷桩:A、严溪头水闸上下游箱涵部分:a、单桩竖向承载力试验约7根;b、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约3点;c、钻孔取芯约14根。B、软土路基S1、S2部分:a、单桩竖向承载力试验约3根;b、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约3点;c、钻孔取芯约22根。C、严溪头水闸封桩部分:钻孔取芯约12根。(二)市政部分:①钻孔灌注桩:A、污水管道基础部分:a、超声波检测约173根;b、单桩竖向承载力试验约6根。B、基坑支护部分:a、低应变检测约96根。②污水管道基础高压旋喷桩:a、单桩竖向承载力试验约10根;b、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约10点;c、钻孔取芯约19根。⑶龙海市平宁路(美一城—锦江道段)道路改造工程:①深层水泥搅拌桩:a、单桩静载荷试验总数量397根;b、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约8点;c、钻孔取芯试验约199根;②水泥粉煤灰碎石桩:a、单桩静载荷试验约29根;b、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约9点。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A段工程、城区防洪及污水截流综合改造工程(石码段)和龙海市平宁路(美一城—锦江道段)道路改造工程(PPP项目)桩基检测服务的桩基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声波透测、钻孔取芯、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等检测服务,并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工程实施当中具体检测数量、内容根据闽建建〔2017〕1号文件、相关行业规范规定及设计单位的要求为准。
2.4检测工期:根据招标人分批检验要求,检测单位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进场通知后3日内进场开始检测,工期要求:每批检测时间30天(含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承包人应按现场需要在30天内完成该批次工作,提供相应的设备及人员需求。提交报告时间要求:承包人应在检测外业工作完成后7天内提交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行业及省市现行规定标准。
2.5质量要求: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检测资质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岩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且必须具备本招标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检测资质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的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
3.3具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3.4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5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试验员岗位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6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至少需配备9人,其中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的至少2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应注册在本单位;
3.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检测资质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岩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检测资质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含两个);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24 日至2017年 11 月 28 日登陆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登录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等相关资料请至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东岳新村6幢4楼)。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四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12 月 15 日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工程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全 称: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龙海支行
账号:3500 1667 1070 5000 2218
②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④银行保函形式。以银行保函递交的,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函的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办理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采用本方式提交的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说明:
①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 月18日8:30时,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12 月 18 日8:30时。
7.3. 投标人现场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龙海市石码镇工农路建行大厦 ,邮编: 363100
电话: 0596-6526071 联系人: 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东岳新村6幢4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qzcxzz@163.com
电话: 0596-2981555 联系人: 小邱
监督部门: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海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