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长泰经济开发区台湾工业园北环路(新泰)至诺奥段砼路面及排水工程经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招【2011】128号文批准,招标人长泰县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经济开发区台湾工业园;
2.2. 投资预算:350万元;
2.3.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4. 工期要求:12个月;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内容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部或建设厅核发的二级(含临时)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10 月 8 日至2011 年10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0月28日17:00时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31日9:0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457号文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0596-8317588
招标代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5号楼龙湾盛世四层426号 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6-2668059 2667161(传真) 邮箱:fjzy8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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