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泰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2号教学楼、连廊及室外配套工程 ,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 2008〕132号文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长泰县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泰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2号教学楼、连廊及室外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 长泰县经济开发区积山村 ;
2.3、工程建设规模: 具体详见图纸 ;
投资总额: 人民币110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2号教学楼连廊及室外配套工程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按福建省、漳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3.8、非本市建筑业企业应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办理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且符合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
3.9、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意见》(漳政综【2009】72号)要求,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招标人须在中标人提供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1 年 12 月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03时00分至 0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点办理招标文件等事宜;
地点: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平诚代表处或平诚长泰办事处;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条):人民币22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月13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③、《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泰县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地址: 长泰县经济开发区积山村 ;
联系人: 戴先生 ;
电话: 13306943377 ;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长泰办事处地址:漳州市长泰县文泉小区3号,长泰电力局斜对面
报名联系人:小李;
电话:0596—8329788;
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