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漳)12017号
致:福建韬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锦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龙江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榜山派出所办证服务中心及大门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2]1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龙海市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海市榜山镇平宁路1号(榜山派出所内)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70平方米,及大门一个。项目总投资580463.4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榜山派出所办证服务中心及大门土建及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含临时),且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岗位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由本公司承诺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2年8月29日至2012年9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九龙官邸C幢503室)办理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8%)。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9月10日下午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②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零壹佰元整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1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公安局;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紫崴路15号,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13709391087,传真:0596-6520098;
联系人:小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九龙官邸C幢503室,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0596-2931393,传真:0596-2930050;
联系人:小陈。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号:
全 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610 2010 0100 1837 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