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龙文区九十九湾支流河道清水整治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水建设【2011】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补助,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北溪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九十九湾支流河道清水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
2.3 项目规模:概算约101.07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设计单位: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6.1 咨询单位:福建顺健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2.6.2 代建单位:无;
2.7招标范围:
内林引水闸渠(桩号1+500)至孚美水闸渠(桩号4+480)以及丁渠段(桩号0+000至桩号0+030),河道总长3Km。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水利水电资质的投标人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 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11月15日至2011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南昌中路九龙城10幢303室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9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的时间:2011年12月8日下午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汇到指定的账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伍仟元整。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ctc.com)、漳州市建设信息网:www.zzjs.gov.cn/上发布。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规定的标准由中标人和招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北溪水利工程管理站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1360508473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南昌中路九龙城10幢303室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596-2061979
传真:0596-2967466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
①开户名称: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清华园支行
帐 号:161050100100087216
②开户名称:漳州市龙文区北溪水利工程管理站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漳州龙文支行郭坑分理处
帐 号:685201040000677
工程交易中心: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