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文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5/11/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龙文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龙发改模拟审【201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郭坑207省道以西,横一路以北,规划部门规划红线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8577.92m²,其中平房仓A(两栋)1224*2m²、平房仓B(两栋)1440*2m²、药品库57.04m²、门卫地磅房75.46m²、机修间器材库1276.24m2、配套用房1553.58m²、消防水池180m²、发电机消防泵房107.6m²;本标段工程预算价3613989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平房仓A(两栋)、平房仓B(两栋)、药品库、门卫地磅房、机修间器材库、配套用房、消防水池、发电机消防泵房、围墙、室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安装及土建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4工期要求:施工工期:39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粮油仓库工程验收及规程》(LS/T8008-2010)等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若相关规范、规程、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的,应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3】5号文)和《关于加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30号文)的通知执行并提供相应材料;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46的规定并提交相应材料,并持有合格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3】43号文件要求配备; 
3.3拟派出本项目的安全员应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承接过单跨跨度18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或相关的粮食储备库工程;需附上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文本原件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络发售招标文件:通过网络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拟投标者请于20151128日至2015122日(北京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8.00%(含)~9.99%(含)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51218日北京时间16: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圆(小写:¥500000.00元)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单位名称:漳州市龙文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 5069 9001 0000 0008 9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龙文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 )
方式二: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1221日北京时间8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1221日北京时间8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到开标现场参加核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到开标现场核验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
联系人:姚先生、郑先生  电话:13709368916 1359959816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楼
联系人:小陈     电话: 0596-2961882 传真:0596-296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