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海澄镇山后新村(拆迁安置房)1#变电所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龙计字[2008] 256 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海市海澄镇山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 3673847.5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供齐全部货物,15天后完成全部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调试、送配电、验收、移交等项工作。(总工期3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J50147-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J5014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J50169-92)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达合格工程。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设计院;
2.6.2、代建单位:无 ;
2.6.3、监理单位: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4、预算审核单位: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金800万元及以上;
3.2、投标人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和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且同时应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有福建电监办备案证明。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须承诺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附法定代表人签章)。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机电类(电气类)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5、投标人应提供福建省内承担的同类及以上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应注明建设单位的联系电话、工程概况(包括电压等级、工程质量、安全情况、投资规模、投产时间、验收情况等);
3.6、投标人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承担过与本工程同类及以上工程施工业绩(附项目经理业绩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章);
3.7、投标人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3月9日至2011年0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50元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03月31日的11: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接标时间:2011年04月01日上午 8:30 至 9: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04月01日上午9:0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①招标人: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先生、 欧先生
联系电话:0596-6561017 传真:0596-6561022
②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许小姐
联系电话:0596-2961882 传真:0596-2961882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
③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海支行
帐 号:1620 2010 0100 0476 78
④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