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屿村易涝点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屿村易涝点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龙发改审(2018)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东屿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2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雪亮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雨水箱涵2*3.8米)、污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支护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预算审核价21298444元(含暂列金1010000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排水-排水管道工程中管径≥1.5米,属于大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298444元(含暂列金101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雨水箱涵工程应于开工后150日历天内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进行核验登记。(5)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以及建市施函[2017]24号的规定;(6)投标人须提供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2日8时30分00秒至2018年12月26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K的取值区间为8%~12%(含8%,不含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月14日16: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月15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龙祥北路1号五楼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6-2128189,传真:
/
联系人: 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8号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yuanxuzb@qq.com
电话: 0596—2910159
,传真:
0596—2910156
联系人: 林丹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
0596-203902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区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招商楼
联系电话:
0596-2931236、0596-2128106、0596-21059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