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高安镇新建三洋至后墘段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0]2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高安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安县高安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约800万元,新建三洋至后墘段道路工程并铺设水泥砼道路长944米,路基宽28米。本次招标为路基及箱涵工程,造价约为12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由招标单位提供的完整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等材料;
2.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 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2.代建单位: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
3.5. 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如非本漳州市建筑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且符合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
3.6.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2 月 14 日至2010年 12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或到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22号温泉佳苑1幢B区703室购买招标文件。2010年12月21日至截标前可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办理招标文件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 12 月 27 日 12 时 00 分前(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12 月 28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华安县高安镇,邮编:363800;
电话:13860867618 传真:0596-7229299;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道22号温泉佳苑1幢B703号,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012 传真:0596-2668013;
联系人:李红、张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