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后店路(朝阳西路-恒丽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8/7/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后店路(朝阳西路-恒丽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后店路(朝阳西路-恒丽路)道路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龙发改审[2017]63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西起朝阳西路,东至恒丽路,规划部门规划的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2827860元(含暂列金105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新建道路,全长389.08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两侧城市道路退让绿化带各1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路基工程:城市次干道路基工程<2千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路面工程:次高等级路面,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827860元(含暂列金105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07   11 00 0000秒至2018 07  15235959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8%~ 12%(含8%,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 08   01 12:00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www.fjggfw.gov.cn)、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fgw.zhangzhou.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  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    

电话:0596-2128189,传真: /

联系人:薛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 ,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huachunzbdl@163.com

电话:0596-2631717,传真: /

联系人:小邹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

联系电话:0596-21281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010601100091001001]后店路(朝阳西路-恒丽路)道路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