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隆教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供水工程)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0]1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隆教畲族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与申请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市隆教乡
2.2. 建设规模:项目计划投资约 900万元,含1区(水厂)工程;2区(新村)工程;3区(流会)工程;4区(径内)工程;5区(黄坑)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签合同之前,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本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且符合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专业或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资格证),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21日至2011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胜利东路八达大厦14楼(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1月4日12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7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隆教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龙海市隆教畲族乡
电话:18960091896;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八达大厦14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32107传真:0596-2932106;
联系人: 小占。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1)开户银行:龙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隆教信用社
帐户名称:龙海市隆教畲族乡人民政府
帐 号: 9080 3240 1001 0990 0627 06
(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清华园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帐 号:1610 5010 0100 0651 46
招标人:龙海市隆教畲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