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茶铺溪河道整治清淤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5/9/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茶铺溪河道整治清淤工程(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茶铺溪河道整治清淤工程(第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漳芗发改审【201530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芗城区天宝镇天宝村(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安费用为1206.38 万元,其中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4391606.00元;建设内容为:综合整治河道5148米,含靖城支流2585M、田寮溪1467M、塔尾连接段583M、新开河道513M;加固及新建防洪堤共2521M,含靖城支流912M、塔尾连接段604M、新开河道1005M.新建排涝箱涵1座,排涝涵6个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所含的内容(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书及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以注册证书上的单位为准;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915日至2015 919日,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9%-10.99%
6、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1009日的1700时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捌万零壹佰元整(¥80100元);
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号:   13611901040000135    
开户银行: 漳州农行天宝分理处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备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1010日北京时间 1500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1010日北京时间1500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  138592828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6-2893818   传真:0596-289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