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Ⅰ标段)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2/1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编号:FZJZ施招漳字[2012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宝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标段)工程(项目名称)建设项目,以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发改审【2012162号文(批文号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名称),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芗城区天宝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约为341.173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建设天宝镇茶铺村、盘谷村、过塘村、后塘村、塔尾村、张坑村等6个行政村的供水工程。主要为铺设UPVC管以及安装管道闸阀、球阀、排气阀、排泥阀、水表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所含内容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   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117201211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4楼(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钟法路鑫荣花苑B2-1008)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111917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一、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必需注明项目名称二、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整(¥4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1120900分,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20121120900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用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电话:13605088817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钟法路鑫荣花苑B2-1008        
电话:0596-2091908  传真:0596-2091909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张、小何
 
11.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161020100100183786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取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2.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