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道路Ⅲ北区横二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0/1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编号:广通漳招字[2010]第00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道路Ⅲ北区横二路市政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09]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蓝田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工程长约700米,土方工程约110万立方米。投资估算2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工程及土方工程(含土石方的挖、运、填,各控规点应满足设计高程的要求,达到地块标高均衡),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其中土方工程工期60日历天,土方工程若在12月31日前完成,奖励20万元整,否则土方工程工期奖罚:5000元/天;其他工程工期奖罚3000元/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及以上土石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的,须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的主办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 非本市的建筑业企业须按“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到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驻漳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本条款取消)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8日~13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或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办理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等)相关事宜。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次招标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 10 月20日北京时间12: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账户(若以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主办人为准)汇达指定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之一。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zcin.com)、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 com)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蓝田开发区招商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00927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建业路明欣福园2幢209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872189  传真:0596-2872189
联系人:叶先生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2033 5069 9001 0000 0393 511
2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龙文支行
1610 9010 1400 0005 9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 中标人须按“闽价[2003]房505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 标 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盖 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0年 10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