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拘留所安防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5/12/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龙海市拘留所安防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XZ(漳)15055
 
1.招标条件
龙海市拘留所安防系统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2]1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龙海市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海市海澄镇黎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龙海市拘留所建筑总面积约为4142㎡,其中综合楼共四层,拘室楼共二层。本次招标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95641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拘留所安防系统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通信指挥系统、智能监仓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周界防范系统、门禁管理系统、违禁品检测系统、会见管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或预算审核价、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招标人发出进场安装施工通知书后7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含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应与装饰工程同步完成,各关键节点工期按经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批准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控制;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福建奇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6.2预算审核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安防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三级或三级以上企业资质;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5.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应具备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应分别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注:①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6.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20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1120151215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登陆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等相关资料请至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九龙官邸C2单元503室。)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叁仟元整(小写:53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1116:3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海支行;
  名:龙海市公安局;
  号:162020100100023279
2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需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盖公章)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交于招标人,以确保投标保证金顺利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1415:00,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1415:00时。
9.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介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公安局
  址:龙海市紫崴路15号; 
联系人:小江;     联系电话:1370939108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九龙官邸C2单元503室;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931393            传 真:0596—2930050
联系人:小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