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19~29#楼地下室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5]招03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4]192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9~29#楼地下室桩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芗城区北仓路北侧、益民路北段西侧;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19~29#地上面积约123533.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1038平方米。19~29#桩基工程预算审核价24518414.33元(含暂列金220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主要建设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19~29#楼地下室桩基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预算审核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工期要求: 80日历天(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的开工时间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福建省省外企业的,应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3〕5号和《关于加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30号)的通知执行并提供相应材料。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分别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C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6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的取值区间为10.00%≤K≤11.99 %)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0月15日 北京时间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元。
6.1.4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漳州胜利路支行
账号:4143 5838 1488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者已缴存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应出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
7.3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4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者则无需提供。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13楼
联系人: 小姚
电话:0596-206236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双玺7幢903室
电话:0596-2956050
联系人:小洪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