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顺商贸综合体建设项目物流仓库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顺商贸综合体建设项目物流仓库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闽发改备【2015】E0202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2507.31㎡,房屋高度11.65m,层数2层,本工程财政预算审核价为5618878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三顺商贸综合体建设项目物流仓库(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技术规范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618878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应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有效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15 日8时00分至2016年 6 月 19 日18时00分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需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为7.00%~9.99%(含)。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 7月5日16:00 时前(指款项汇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壹拾壹万 元整(¥1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应于2016年7月5日16:00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161050100100028694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清华园支行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2方式二: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3方式三: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
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7 月 6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道交通大厦11楼养护工程部
电话:0596-7076793
联系人: 卢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95-26号四楼401,邮编: 363000
电子邮件: fujianpingcheng@163.com
电话: 0596-2913128 ,传真:0596-2913128
联系人: 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