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顶竹、杜娜企业地块土方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7/6/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顶竹、杜娜企业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漳)170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顶竹、杜娜企业地块土方平整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漳芗发改审[2011]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043422.55元。顶竹企业地块内总挖方约93541.6 m³,杜娜企业地块内总挖方约58073.9 m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顶竹、杜娜企业地块土方平整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价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本招标项目发包价为:1799396.6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漳政综〔2016〕142号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注:①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精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拍照并核验通过,同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或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5.投标人须按照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进行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登记;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8.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不要求
3.9.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142017618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登陆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12 %,发包价为:人民币1799396.62元)。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叁万伍仟元整(小写:35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75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户 名: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账 号:9080 2150 4001 0993 0603 03
开户行:漳州农商银行西鑫支行
(2)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需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盖公章)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交于招标人,以确保投标保证金顺利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768:30时,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768:30时。
9.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介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地 址: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6-259628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九龙官邸C座2单元503室;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931393;            传 真:0596—2930050;
联系人:沈艺林。
 
监督单位: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96-2022627
 
 
招标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6月13日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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